上海市城市化生态过程与生态恢复重点实验室实验须知

1、预约制度

1)凡使用本平台仪器者,必须提前两天预约,并登记需使用时间段。

2)预约者须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前来使用所预约的仪器。

3)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预约时间使用仪器的,务必提前一天取消预约,并告知管理人员。否则,将按照实际预约时间收费。

4)请尽可能准确估算仪器使用时间,若下面时段已被别的用户预约,请及时结束测试。

5)仪器使用严格按照预约顺序使用,若未预约,只能在预约空闲时间使用,而且使用完毕要找管理员补约。

6)若多次预约后均未按照预约时间使用仪器,将取消以后该预约者预约权利。


2、安全和使用制度

1)经中心人员培训合格或认可后实验人员方可上机操作,外单位人员使用仪器设备需征得实验室同意。

2)仪器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,做好前处理和准备工作,未按要求操作造成仪器故障或损坏的,须承担相应责任。

3)进入本实验室的人员一律保持安静,不准无事逗留、聊天、喧哗或吃东西。

4)仪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,以便及时修理,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。不得擅自挪用仪器相关的辅助设备、零配件以及实验室内的一切公用设备。

5)实验完毕后必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。若使用时未登记须再补登记,补登记时按实际使用时间的二倍算。

6)完成实验后,必须认真检查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状态,同时保持仪器设备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。不得乱扔垃圾。

7)所带的实验器材及药品使用完毕后请各自带回,不得留在本实验平台。若发现仪器用毕不取出样品等违规现象,实验平台老师可以处置样品,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实验者自负。

8)离开实验室前,必须认真检查仪器、载气、水、电、门、窗等是否关好,夏季应检查空调是否关闭,以保证平台安全。

9)若晚上使用平台仪器,则应该本人提出申请,导师签字同意并保证实验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借用实验室钥匙。使用完毕应在次日及时归还钥匙。

10)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过夜。如确因实验需要,由实验者本人申请(学生导师签署意见),报实验平台老师批准备案后,方可在实验室进行通宵实验。

11)严禁擅自配制实验室钥匙。若发现由此情况除了追究该学生的责任以外,还要追究有关人员(包括指导教师)的责任;此期间若出现意外,按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。

12)一旦发现违规、违纪现象,实验平台老师可责令实验者停止实验、写好检查经导师签字后放在平台备案,累计达三次,则半年内不准在平台进行实验。若多次违反本原则,将停止其在本平台使用仪器。